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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以上劳动争议案别找“公民代理人”

发布日期:[2009-09-11]   文章录入:Admin   浏览次数:857次

3人以上劳动争议案别找“公民代理人”

本报讯  今后,打工者如果碰到3人以上的劳动争议案,最好找正规律师代理,别再找从事非法律职业的普通公民代理。据9月2日召开的东莞市2009年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联席(扩大)会议透露,该市将禁止公民代理人代理3人以上的劳动争议案,同时限制职业公民代理人代理劳动争议案的数量。目的在于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职业公民代理诉讼案件的出现。东莞市中院、劳动、工会、司法等部门代表及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公民代理乱象频生

被称为“世界工厂”的东莞现有外资企业2万多家,还有大量的非公小企业,外来打工者800万人,劳资纠纷案近几年来一直处于持续上升态势。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目前在东莞长年从事以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为“职业”的“公民代理人”有四大类,一共72人。这当中有公民个人,也有团体或者机构,还有一些人假借律师助理或者法律工作者的身份来代理案件,或是由公民代理人与律师“合作”的方式违法代理劳动仲裁案件。他们当中不少人打着替弱势打工者“维权”、提供“法律援助”的幌子,实则牟取个人利益,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一年内代理超3宗

不予受理

“凡在一个设区的市或地市范围内每年代理3宗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公民代理人,为职业代理人。”据东莞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有正当理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不适合做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劳动仲裁代理人。劳动部门认为,公民代理多为收费代理,而且收费大都在私底下进行,缺乏透明和监督。因此,公民代理不适合代理3人以上的劳动争议,并应予以禁止。与此同时,劳动仲裁机构还将禁止职业公民代理人一年内所从事的劳动争议案件超过3宗,否则不予受理。

工会指派律师

免费服务职工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也表示,法院系统将强化对公民代理人资格的实质审查,并建立涉嫌滥用诉权的当事人及公民代理人的名单,将之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以更好地维护法律服务秩序和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东莞市总工会则表示,尽最大力量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职工维护合法权益。目前市总工会已与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合作,由该所指派一名热心为职工服务、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精通劳动争议调处的律师,于每月30日到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值班,免费接受职工法律法规和劳资纠纷的咨询。

(来源:南方工报(2009.09.07)

∕推荐人:申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