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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联合开展企业调委会考核验收工作

发布日期:[2010-07-02]   文章录入:Admin   浏览次数:195次

工会、劳动联合开展企业调委会考核验收工作

6月29日6月30日,根据深龙工[2009]72号文件和深龙劳[2009]102号文件的规定,区总工会、区劳动局联合成立考核验收小组,对2009年以来全区100家规模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为期两天的考核验收工作。检查小组兵分两路,一组由区总工会副主席郑杨明带队,前往南湾、平湖、南澳、葵涌、大鹏街道;一组由劳动局副局长余似锦、权益部部长潘贵冬带队,前往坂田、布吉、横岗、龙岗、龙城、坪地街道。

(区总工会副主席郑杨明一行到街道、企业检查验收

调解委员会组建工作)

检查小组在各街道上报的企业中随机抽查1-2家企业调委会实地考核验收,举行座谈会,听取企业调委会工作人员汇报调委会建设及运作情况。验收内容主要硬件设施和软件情况两个方面展开,其中硬件方面检查是否符合“四有”规定:有牌子、有公章、有场所、有人员。软件方面:成立调委会是否符合相关程序规定:企业工会发出书面要约、职工推选调委会代表的会议纪要、名单公示、调委会调解案件的归档记录以及有无制定相关制度。

在街道总工会、劳动站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两个检查小组先后实地考察了雷盛塑料公司、日塑制造厂、华丰玩具公司、新木恒泰玩具厂、明智皮具厂、永耀珠宝加工厂、联达金属公司、大通电路板厂、群达精密公司、左右家私公司、宝信拉链公司、兴日生公司、雅俊公司、恒信金属制品厂、坪地手袋厂等15家企业。

参加考核的企业调委会表示,在街道总工会、劳动站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要求,发出邀约,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立了调委会。通过组建调委会,让企业和员工之间有了诉求沟通的渠道,做到提前介入、妥善解决,及时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了事件的扩大升级,起到较好的预防作用,得到了企业的重视。同时调委会成立以来,劳动争议明显减少,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考核验收小组详细检查了相关资料,听取了企业调委会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汇报,还就企业调委会的工作情况给予了指导建议:一是要认识到位,站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组建调委会的重要性。二是要组建规范,按照文件要求,在硬件上达标,符合“四有”,在软件上,要做到程序合法。三是要扩大覆盖面,把企业和员工代表都纳入进来,尤其是一线员工,增加调委会的代表性,提高公信力。四是要发挥作用,积极发挥党支部、工青妇等党群组织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在生活上关爱员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企业,做到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社区。

考核验收小组将在此次考核验收的基础上,进行经验总结,对组建起来的企业调委会在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有效作用的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树立典范。同时也为下阶段在全区组建1000家企业调解委员会积累经验。

(龙岗区总工会  潘贵冬、罗怀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