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栏目

友情链接

关于印发重大劳资纠纷报告制度和工伤探视慰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10]   文章录入:Admin   浏览次数:689次

关于印发重大劳资纠纷报告制度

和工伤探视慰问制度的通知

区总各部室,各街道总工会,区属各单位工会,各行业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维权维稳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第一监督人的作用,将劳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业病和工伤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研究,区总工会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区工会系统建立重大劳资纠纷报告制度和工伤探视慰问制度。为切实贯彻落实好这两项工作制度,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重大劳资纠纷报告制度和工伤探视慰问制度是体现工会履行基本职责与探索社会化维权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实施区委区政府关爱外来建设者相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二、各单位对所辖区域的企业数、职工数、工会组建及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本辖区、本系统内发生的重大劳资纠纷及隐患,要进行排查,提前预警,提前介入,并随时掌握其动态,及时报告;对本辖区、本系统受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的状况,要进行调查了解,建立工伤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逐级上报。各单位要做好相关预防与协调工作,并要求企业工会充分履行职责,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三、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报表,按时上报。对各单位落实重大劳资纠纷报告制度和工伤探视慰问制度的情况,区总工会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

四、为便于建档管理,各报表需提供书面版本和电子版各一份,书面报表请交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quanyibu1816@163.com

联系人:闫玉玲,申文慧;联系电话:28900279;传真:28908126

附件下载:

1.重大劳资纠纷报告制度.doc

2.龙岗区总工会工伤探视扶助制度.doc

3.龙岗区工会系统重大劳资纠纷情况报表.doc

4.工伤探访表格.xls

龙岗区总工会

                         2010年3月1